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要求,加强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工作,根据《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申报项目应围绕境外经贸合作区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提质升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
二、重点方向
申报项目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标准,如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建设评估标准等基础性以及普遍适用的标准。
(二)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营标准,如招商管理标准、海关商检管理标准、商务管理标准、一站式服务标准、运营评估标准等规范合作区运营的通用标准。
(三)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标准,如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发展标准、数字化发展标准、创新发展标准等引领合作区发展方向的标准。
(四)境外经贸合作区各类专用标准,如加工制造型、资源利用型、农业产业型、商贸物流型、科技研发型合作区的规划、资质、建设、运营、评估等方面专用标准。
三、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二)标准草案(见附件2)。应明确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周期。行业标准修订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二)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25年8月29日前报送至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邮件标题统一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建议书/草案”。
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腾飞
电 话:010-64404334
邮 箱:suntengfei@caitec.org.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邮 编:100710
附 件:1.商务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商务部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