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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微:中非产能合作应超越“安哥拉模式”

2016-10-20 14:27:00
        中非能源合作具有坚实的历史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以原料出口为偿还方式的“安哥拉模式”,推动了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以此为蓝本,中国对外能源合作迅速发展。
        但“安哥拉模式”当前在全球经济治理框架下存在潜在风险。一是安全风险,在能源领域接受中国贷款最多的20个国家中,有13个被OECD评级为存在巨大风险。二是偿还风险,以商品出口为偿还条件的贷款方式,不仅可能影响到非洲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而且随着国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导致了巨大的不良贷款风险。三是环境风险,中国在能源领域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化石燃料开采以及建设水电站,可能给受援国造成环境风险。四是社会风险,中国的投资一方面遭到当地利益相关方的抵制,另一方面也面临国际体系的规制。
        为顺畅推动中非产能合作,笔者建议在解决非洲融资可持续性方面,尝试突破“安哥拉模式”。
        首先,创新项目筹资方式。一是对接主权财富基金。埃及等一些西亚北非国家拥有相当规模的主权财富基金,用于支持公共设施投入。我可探索将援助资金与受援国自有的主权财富基金进行对接。二是扩大混合贷款比重。应积极探索商业融资、公私伙伴关系融资等多种模式,通过市场化、社会化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与我援助资金进行配比,分担我优惠贷款风险。
        其次,发挥优势产能技术优势。一方面,加强对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推动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加入中非产能合作,实现我优势产能顺利落地;另一方面,灵活开展与发达国家的三方合作,尝试与美国的“电力非洲”计划、荷兰的“非洲沼气伙伴项目”等进行协调统筹,既可避免援助项目的重复浪费,也可在良性互动中提升我技术能力,实现向优势产能的转化。
        再次,加强贷款前期评估。一是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借鉴国际评级标准和模型设置方法,选择适合中国战略需要的评估参数,做好大数据搜集与处理,构建针对合作国的、实时的动态评估数据库;二是加大前期论证力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其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支持评估机构开展针对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实地调研,重视对潜在项目的软环境评估,对未来风险进行反复、科学的对策论证,不急于上马。
        本文发表于《环球时报》2016年10月9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作者:宋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 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