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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8-09-17 11:07:00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原则

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     复试程序

(一) 复试资格审核

1. 申请材料评价

复试前由我院研究生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统一发放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需在24小时内在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同时携带推免申请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查验内容包括: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3)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

5)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和文章;

6)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2. 思想品德考查

复试之前,我院研究生院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把好学生思想品德的预审关。

(二)复试体检

复试前将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组织复试学生进行统一体检。

(三)复试人员公示

复试考生的基本情况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caitec.org.cn)进行公示。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拟定于927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商务部研究院1号楼

面试考场:1号楼一层105教室(上午9:00-1100

笔试考场:1号楼一层106教室(下午14:00-1600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中的专业课测试侧重对考生所掌握的本专业知识的深度和理解程度进行考核,注重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外语听说测试内容围绕当前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热点问题展开,通过英文阅读,对学生的听、说和阅读能力进行测试;

学校背景、学习成绩、科研发表(须已公开发表)三项合计统称为综合加分。

四、复试成绩认定和计算方法

1)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

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70%+外语听说测试*30%

3)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综合加分

4)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集体评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依序录取。

五、复试结果公示

1)我院将对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http://www.caitec.org.cn)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2)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研究院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六、考生接待及举报电话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商务部研究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64515202,陈正萍。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结果公示期间随时受理任何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投诉,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复议,及时给出反馈意见,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卫老师:010-6426043413910355727

范老师:010-64248843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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