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奥美品牌研究中心
《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
《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关于举办“中国自主创新民族品牌推介暨
中国自主创新高峰论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坚持自主创新,走建设创新型国家之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在“十五”期间,我国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各类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基本体制架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奥美品牌研究中心、《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将联袂举办“中国自主创新民族品牌推介暨中国自主创新高峰论坛”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自主创新 引领未来
二、 目的意义: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中国自主创新民族品牌推介暨中国自主创新高峰论坛”活动,激励自主创新先行者,发掘自主创新民族品牌,推介自主创新功勋人物,展示自主创新优秀成果,建设自主创新品牌示范基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加速培育和形成世界级的国际品牌。
三、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
—奥美品牌研究中心
《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承办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
—奥美品牌研究中心 《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
3、组委会名单 (拟请):
名誉主任:
陈锦华 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
主 任:
海 闻 北京大学副校长、著名经济学家
成 员 (排名不分先后):
艾 丰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名牌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姚景源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
柴海涛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
项 兵 长江商学院院长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沈丹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
管益忻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副理事长
任玉岭 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研究员
张 黎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奥美品牌研究中心副主任
彭建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
秘书长:
沈保启 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执行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主编
副秘书长:
万 里 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副总编辑
四、 推介项目:
1、“中国自主创新民族品牌”; 2、“中国自主创新功勋人物”;
3、“中国自主创新优秀成果”; 4、“中国自主创新示范基地”。
五、 推介条件(标准):
1、产权上有独资或控股地位的中国企业;
2、产品/服务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品牌具有较高科技含量;
3、产品/服务的品牌具有技术、理论、功能等方面的创新意义和创新价值;
4、产品/服务的品牌具有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
5、产品/服务的品牌在领域或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提升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6、企业通过自己的行为(产品/服务)推动了社会、行业或区域的发展。
六、 发布推广:将于2006年8月26日在北京·北京大学举行“中国自主创新民族品牌推介暨中国自主创新高峰论坛”。
七、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北京东长安街12号305室 邮 编:100742
联系单位: 大会组委会
联 系 人: 万 里
联系电话: 010-85229305 85229042
传 真: 010-85229313
电子信箱: dfqywh@126.com
东方企业文化杂志社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奥美品牌研究中心
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06年 3月28日 |